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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前未报到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发布日期:2006-10-11 阅读次数:

日前获悉,按照我省招生录取流程,省招办将于本月中旬将未报到的大学新生名单从我省录取考生数据库中注销,取消未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报教育部备案。

目前从高校了解的情况看,还有一些经过省招办办理了录取手续的新生没有按时到学校报到。省招办表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06年经省招办办理了普通高校录取手续的考生,如未按时到被录取学校报到即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省招办将于10月中旬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在本省录取考生数据库中予以注销,取消未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报教育部备案。这些考生将不能注册学籍,没有学籍的考生毕业时不能取得普通高校的毕业文凭。省招办在此特别提醒,那些已经录取因为种种原因还未到录取高校报到的考生,于10月15日前尽快与录取高校取得联系,以免影响学籍注册。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招生办公室

200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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