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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厅、文化厅举办湖北高校第四届美术与设计大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3 阅读次数:

有关学院:

湖北高校第四届美术与设计大展将于2010年下半年在汉展出。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和文化厅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对象和内容

(一)参展对象:

美术与设计专业的教师和学生(专科、本科)均可参加。参展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教师组,乙组为学生组。

(二)参展内容:

本届大展在评选和展出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教师和学生的优秀美术与设计作品的同时,还将评选出优秀的美术与设计教育教学论文。

二、美术与设计作品要求

(一)参展作品均由作者自由命题。

(二)作品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内涵,能反映作者的学术水平,能较好地表达作者的生活感受和创作理念,具有创新性。

(三)参展作品分为美术和设计两类:

1、美术类:国、油、版、水彩/水粉(含丙烯画)、漆画、小雕塑、陶艺等;

2、设计类:电脑设计制作的宣传画、招贴画、动漫设计和广告以及环艺、景观、展示、建筑等有关设计专业作品均可(含平面和立体设计)。

(四)参加展评的美术类和设计类作品均以创作为主,习作亦可参评。

(五)所有参展作品均须装框或装裱(装框勿用普通玻璃,宜用透明薄膜覆盖作品表面),装框或装裱后的作品宽度不超过180?(含美术作品组画、设计作品系列总宽度)。

(六)已参加2008年湖北高校第三届美术大展的作品不再报送。

三、美术与设计论文要求

本届美术大展优秀美术与设计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要求为:

(一)论文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学术和推广价值。

(二)自觉遵守科研道德,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提倡实验性、应用性的研究。

(三)参评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6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最多不得超过3名。

(四)论文和摘要统一用A4纸,标题用小2号黑体字,内容用小3号仿宋字,正反面打印一式5份。论文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名称。请将填写好的《湖北高校第四届美术与设计大展参评作品(含论文)登记表》(见附表)作为论文首页一并报送。同时,需报送论文电子文本(电子文本请报送光盘,随纸质论文一并报送)。

四、评选办法

(一)本届大展参评作品(含论文)分为甲组和乙组两个组别,每组将评出金、银、铜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还将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届时,主办单位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作品(含论文)分组分类进行评选。

五、送件办法

本届大展美术与设计类作品送件采用先报送作品照片参加初评,待作品入围后,再送原作参加现场展评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为:

(一)各院将参评美术与设计作品照片收齐集中后,于2010年5月25日前报送到法规处;美术与设计教育教学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

(二)参评美术与设计作品照片尺寸为7?以上,效果应尽量接近原作。照片背面须粘贴《湖北高校第四届美术与设计大展参评作品(含论文)登记表》。

(三)所有报送作品一律退还,由报送的学院或作者自行领取。

六、展览及出版

(一)本届大展评出的获奖优秀作品(美术与设计作品)将于2010年下半年在汉展出。

(二)拟出版本届大展作品集(含美术与设计作品、论文)。有关展览、出版的具体事宜由本届大展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湖北高校第四届美术与设计大展实施方案

湖北高校第四届美术与设计大展参评作品(含论文)登记表

发规处

20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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